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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采集信息确认的重要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02访问次数:

全校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采集信息确认的通知要求,请在2019年12月15日前对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果没有及时确认,财务处将下载不到教职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020年1月起将会暂停享受扣除政策,并将影响到我校职工2020年1月份工资计税及发放;只待确认后再重新办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本次注册及确认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请给予高度重视,并认真填写。办理确认或修改操作方法如下:

    1、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根据提示注册个人信息。2019年已经注册过“个人所得税”APP的职工,只需升级就可以(附件一)。

    2、注册后进入软件界面,点击“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提示及本人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附件二);

    特别提示: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采集涉及家庭成员,必须由本人与其他家庭成员协商一致,最终确定。子女教育每孩每月扣除标准1000元为夫妻扣除总和;赡养老人每月扣除标准2000元为所有子女扣除总和,不得超过。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或家庭成员协商不一致导致超额扣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税务部门不追溯调整!

 

附件1:个人所得税app注册流程.ppt

附件2:确认或修改2020年专项附加流程.ppt

 

财务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