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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0-06-17访问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点和数据治理工作的通知》(黑财资[2020]43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公开招标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全校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为了顺利完成清查工作,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全力配合资产清查工作,要按照国有资产处工作安排准时开展清查工作,如出现人员不到岗耽搁时间过长,则排到最后清查。

2、各单位要落实资产具体管理人、使用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调离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不得作为管理人、使用人)。

3、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资产安全、完整性负责,要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对盘亏资产要组织认真核查,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如实上报。

 

东北石油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