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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采购计划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2-05-23访问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1、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办公室要求,请学校各单位于6月30日前上报采购计划

2、专项经费采购的计划,请于预算指标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申报工作。

3、因2022年采购项目采购意向(需求)公示时间为30日,请各单位尽早申报采购计划,以免影响采购工作的顺利完成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督促落实。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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