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于千惠)5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远飞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大庆开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我校大庆精神育人展馆作为第四批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接受检查组实地检查。校党委副书记高洪峰陪同,大庆精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李万鹰作有关介绍。

检查组指出,大庆以铁人精神、红色文化为主线,创新开展校地协同、体教协同等实践,形成鲜明大庆特色,社科普及与科学普及深度融合的经验做法值得总结推广。大庆精神育人展馆作为基层阵地,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品牌活动成效显著。检查组强调,《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具有重要法律意义与社会价值,是培育爱国奉献人才、提升全民人文素养与文明程度的关键抓手。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保障支撑,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全面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直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为大庆精神育人展馆的健康发展、作用发挥提供了必要保障。展馆获评中国科协大庆精神学风传承示范基地、黑龙江省文明窗口(标兵)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黑龙江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黑龙江省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黑龙江省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和大庆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大庆精神教育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