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研诚信管理,我校即将出台《东北石油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按照《东北石油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东北石油大学培育基金管理办法》、《东北石油大学引导性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基金”培育基金管理办法》、《东北石油大学优势科研方向凝练基金管理办法》、《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管理办法》、《东北石油大学优秀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科研处现组织开展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清理与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此次结题的项目
1、清理2014-2021年立项、已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未结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此类项目为最后一次结题,结题未通过的学校按照相应办法撤项退款;
2、2022年立项的且应于2025年7月结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可选择性参加本次结题或者下半年的结题(已完成的项目可以报给各学院科研秘书参加本次结题,未完成指标的可选择下半年参加结题);
3、项目类型包括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基金”培育基金、引导性创新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专项基金等,具体结题名单详见附件1《结题项目清单》(清单中有遗漏或者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更正,所有类别项目验收指标以获批时计划任务书为准。)
二、项目结题流程
1、各二级院部结题验收的截止日期:2025年05月18日。
2、各二级院部组织专家组(或学术分委员会),采用汇报、答辩的方式,对本院部所承担的全部项目进行验收。汇报时间、地点由二级院部统一安排后,告知科研处二科和平台科,科研处派专人参加,记录。
3、项目结题验收后,各二级院部需按立项时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对纸质结题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汇总每个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统一于2025年05月18日之前报送到科研处二科和平台科。
三、结题材料要求
1、验收材料包括:①项目立项申请书(签字盖章版影印件);②项目验收报告/基地审批书(各类项目模板详见附件2-1~2-4、附件3-1~3-4);③《科研促教学报告》(附件4)
2、项目验收报告/基地审批书中的经费使用或经费决算需财务处盖章。
3、验收完成后,各二级院部填写《附件5:2025年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签字盖章后,将汇总表以及所有项目的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均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电子版:按照①、②、③的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立项时间-项目类型-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命名,例如2021-国家基金培育基金-张三-地球科学学院,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于2025年05月18日之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平台科:kycptk@126.com、二科:kyc01@126.com)。
纸件版:一式2份,A4正反打印,白色封皮胶印,按照①、②、③的顺序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写明立“项时间-项目类型-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例如2021-国家基金培育基金-张三-地球科学学院。各二级院部需按立项时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对纸质结题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05月18日之前统一报送至机关楼315室(平台科:孙明艳、科研二科:梁宇宁)。
四、研究成果包括:
1、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奖励、应用证明等;
2、学术论文需要提交刊物封面、目录页、正文复印件;
3、学术专著(不包括编著和教材)需提交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复印件;
4、专利必须已授权且与研究内容一致,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5、奖励必须与研究内容一致,需提交奖励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李卓、姜珊珊、梁宇宁、孙明艳
联系电话:科研二科-6504212、平台科-6503617
科研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