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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第2批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及撤项退款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5-09-26访问次数: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科研处现组织开展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第2批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清理与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项目类型

1、2022年立项的且应于2025年7月结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2、项目类型包括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基金”培育基金、引导性创新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专项基金等。

(二)项目结题流程

1、各二级院部结题验收的截止日期:2025年09月29日。

2、各二级院部组织专家组(或学术分委员会),采用汇报、答辩的方式,对本院部所承担的全部项目进行验收。汇报时间、地点由二级院部统一安排后,告知科研处二科和平台科,科研处派专人参加,记录。

3、项目结题验收后,各二级院部需按立项时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对纸质结题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汇总每个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统一于2025年09月29日上午9点前报送到科研处二科和平台科。

(三)结题材料要求

1、验收材料包括:①项目立项申请书(签字盖章版影印件);②项目验收报告/基地审批书(各类项目模板详见附件2-1~2-4、附件3-1~3-4);③《科研促教学报告》(附件4)

2、项目验收报告/基地审批书中的经费使用或经费决算需财务处盖章。

3、验收完成后,各二级院部填写《附件5:2025年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签字盖章后,将汇总表以及所有项目的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均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电子版:按照①、②、③的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立项时间-项目类型-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命名,例如2021-国家基金培育基金-张三-地球科学学院,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于2025年09月29日上午9点之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二科:kyc01@126.com平台科:kycptk@126.com)。

纸件版:一式2份,A4正反打印,白色封皮胶印,按照①、②、③的顺序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写明立“项时间-项目类型-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例如2021-国家基金培育基金-张三-地球科学学院。各二级院部需按立项时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对纸质结题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09月29日统一报送至机关楼315室(科研二科:梁宇宁王淼平台科:孙明艳)。

(四)研究成果包括:

1、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奖励、应用证明等;

2、学术论文需要提交刊物封面、目录页、正文复印件;

3、学术专著(不包括编著和教材)需提交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复印件;

4、专利必须已授权且与研究内容一致,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5、奖励必须与研究内容一致,需提交奖励证书复印件;


二、撤项退款的项目

(一)项目类型

2014-2021年立项、已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未结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此类项目按照相应办法撤项退款;

(二)撤项退款程序

1、所有应撤项项目,包括以往申请撤项的项目,填写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撤项退款申请》,一式三份,盖章,签字。

2、项目负责人携带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撤项退款申请》至科研处二科及平台科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财务处进行退款处理。

3、项目退款手续在财务办理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携带财务出具的退款收据原件在科研处完成备案,完成退款手续。

4、逾期未结题且未按要求进行撤项退款的项目,学校将按照相应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卓、姜珊珊、梁宇宁、孙明艳

联系电话:科研二科-6504212、平台科-6503617


科研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