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智库重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提交申报材料时间与内容
1、申报材料时间:即日起至11月26日上午9点。
2、提交材料内容:
(1)纸质版:项目申请书须使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智库重点项目申请书》(2025年11月修订版),从黑龙江社会科学网站项目申报通知附件下载(www.hljsk.gov.cn),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申报以二级院为单位的申报汇总表1份、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7份。上述材料交至科研二科(机关楼315);
(2)电子版:《申报汇总表》、《项目申请书》、《活页》发送至二科邮箱kyc01@126.com。
二、选题方向和资助额度
智库重大(重点)项目设置48个选题,均系各市(地)、省直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任务提出的具体选题。申报者应严格依照选题组织研究,不得自拟题目申报。
智库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智库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
三、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
智库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申报智库工作1年以上,善于进行决策咨询研究,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团队成员应当具备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允许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智库重大(重点)项目。
四、其他申报要求
1.智库重大(重点)项目需填写经费预算,列清项目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40%比例核定。
2.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课题。
3.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销。所列项目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4.每位申请人仅可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类别。1.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课题。
五、结项要求
本次智库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智库重大项目以研究报告加阶段性成果代表作的形式结项。研究报告经有关单位鉴定同意,阶段性成果代表作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等省级以上决策咨询刊物发表不少于2篇或被市(地/厅)级有关党政部门运用转化〔主要指决策建议成果或相关建议被市(地/厅)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报告等规范性文件采纳或被市(地/厅)委全会、经济工作会议、专项工作会议讲话采纳〕。
智库重点项目以研究报告加阶段性成果代表作的形式结项。研究报告经有关单位鉴定同意,阶段性成果代表作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等省级以上决策咨询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或被市(地/厅)级有关党政部门运用转化〔主要指决策建议成果或相关建议被市(地/厅)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报告等规范性文件采纳或被市(地/厅)委全会、经济工作会议、专项工作会议讲话采纳〕。
各类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代表作被全国社科工作办《成果要报》选用刊发或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刊发并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或被有关党政部门运用转化;阶段性成果代表作以黑龙江新质生产力智库专家或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身份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等报刊公开刊发理论文章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所有成果均需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
六、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黑龙江社会科学网站(http://www.hljsk.gov.cn/system/202511/102882.html),查看《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智库重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
联系人:李卓 梁宇宁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