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从即日起开展针对2025年立项的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科普专项),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的通知和要求,稍后会挂到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里,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相关要点和内容,按要求积极组织结题验收。
一、验收流程
1、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月24日上午9点止。
2、报送要求:
● 纸质版:一式2份,A4双面打印,白色亮皮胶印。
● 电子版:匿名和实名各1份,文件夹命名: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kyc01@126.com。
3、验收材料:
(1)结题验收书(PDF版)
① 课题完成基本情况:包括经费使用情况、课题主要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普及转化情况等
② 结题报告:
● 包括课题成果的基本内容和研究途径、课题调研情况简介、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创新性、尚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文字总计不超过1200字。
● 包括课题成果的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及普及推广情况总结,文字总计不超过800字。
● 提示:结题验收书中的“声明和授权”、“课题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等2项内容,须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件扫描转换为PDF格式。
(2)课题研究成果
① 最终研究成果(WORD版)
● 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
● 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5%,并附查重报告。
● 写明主要作者,结集汇编用(须为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以立项通知单、变更证明为准)。
● 在课题验收评审过程中,可在指定时间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
② 主要阶段性研究成果(PDF版)
● 可为多项,成果形式包括决策咨询报告、公开发表论文、网络作品、调研报告、著作、科普读物、讲座或宣讲、科普活动、科普服务等。其中:网络作品:双面打印含有发表平台的网页内容;影音作品:提供作品电子版光盘1份;论文、专著、科普读物:提交1本公开出版物;讲座或宣讲:提供活动佐证。
● 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得到采纳应用时,应在相应位置注明“2025 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科普专项)”字样,未注明者视为无效。
(3)结题佐证材料(PDF版)
除上述材料外,课题组可酌情提交其他用以佐证课题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和课题成果普及推广应用等相关材料。
二、验收办法
1、评审流程:
据课题研究周期,省社科联于3月组织专家进行课题评审,视情况召集课题组现场答辩,初步确定验收结论。课题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善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省社科联审核并公布课题结题验收结果。
2、结题等级
● 课题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 申请结题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
(3)未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必要的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数据虚假。
(5)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
(6)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情况。
三、结题办理
1、对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课题,由省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2、对验收结论为优秀或良好的课题成果,由省社科联通过结集汇编、网络宣传或期刊发表、讲坛讲座等方式进行推介。
3、对应结题但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或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课题,由省社科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课题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四、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
五、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
联 系 人:李 卓,梁宇宁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