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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省级第六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第三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6-07-13访问次数:

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省级第三、四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验收及第六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第三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我校现启动第六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第三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限额

本次遴选分为两类,分别为第六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第三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限额,我校本年度可推荐上述两类项目各2项。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

1.申报限定:已获得前五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项目和示范培育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第六批培育项目;前五批项目团队成员可作为负责人申报第六批培育项目;作为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同一年度仅限申报一项。

2.一票否决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予遴选立项:

1)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在政治立场、师德规范、学术诚信、职业操守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名单等的。

2)课程内容存在政治方向偏差、价值导向错误,或出现过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3)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数据伪造、剽窃抄袭、侵占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4)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发生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或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教育教学纪律情形的。

5)其他经查实认定不宜立项的情形。

(二)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

1.案例来源须为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的非思政类课程,涵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等类型,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运行平稳,教学效果良好,具备较为成熟的思政融入基础。

2.原创要求:申报案例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知识产权,存在上述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两类申报项目的其他具体申报要求,均以对应省级遴(评)选工作方案为准。

三、材料报送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

1.《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中的附表1)。

2.《黑龙江省第六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中的附表3)。

(二)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

1.《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中的附表1)。

2.《“课程思政”案例设计(模板)》(附件3中的附表2)。

(三)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本(采用A4纸打印),需经所在院部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于2026年7月20日17:00前送达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04室)。

2.电子材料:所有可编辑版申报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xglbgs@nepu.edu.cn。压缩包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项目类型-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姓名-材料类型-单位名称”(项目类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材料类型:申报书/课程思政案例设计)。

3.逾期未报送、材料缺失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四、评审推荐程序

1.资格审核:继续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2.专家评审:组建相关领域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及案例进行综合评审。

3.结果公示: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完成材料盖章手续,于2026年7月30日前按省教育厅要求完成上报。

五、注意事项

1.各院部要充分认识课程思政建设工作重要性,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申报,严格落实审核责任,严把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关口。

2.申报人须认真研读本次申报相关文件及附件和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填报材料,确保内容详实、格式规范、信息准确。

3.联系人:周立敏  联系电话:13936717676  0459-6504077。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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