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主持人: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黑教科规办〔2021〕13号)要求,我校即将开展2026年下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结题纸质材料仅收取:
(1)课题结题汇总表;(2)《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结题材料需提供PDF版完整电子汇编,必须提供带页码的目录;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
3.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并盖单位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4.论文所发表的刊物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刊物查询截图;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截图。论文与著作的查询操作可参照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5.课题主持人需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抄袭成果等不端行为,省规划办有权取消其此次结题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6.课题主持人请务必认真核对各项材料内容,重点核对以下材料:
(1)核对课题成果及结题时间是否符合要求,著作、教材、论文以及应用证明等纸质原件与其电子稿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准确数据填写到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
(2)核对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里的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信息及排序等,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备案变更的需同立项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需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3)检查结题电子汇编材料内容是否完整。
7.结题审核登记表、课题结题汇总表中各项目的顺序及序号须与其结题电子汇编保持一致。各项目结题电子汇编文件命名统一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并在规定时限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8.课题结题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收取时间为 2026年10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邮箱:nepugjs@163.com(邮件名称:“2026年下半年结题材料+主持人姓名”)
地点:机关楼307室
联系人:何影
联系电话:6507911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