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年度工作安排,拟于10月中旬开展2026年度第2批集中鉴定结项工作,相关单位按照《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鉴定的组织和前期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时间
● 项目负责人:10月12日-10月22日上午9点止,在线提交完毕。
● 科研处审核: 10月23日-10月29日上午9点止;
● 纸件报送时间:经上级主管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提交纸件。时间为11月2日—11月4日。
二、相关要求
(一)结项材料须经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并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成果原件需同结项材料一同报送,评审结束后统一返还。
(二)申报人需通过登录“黑龙江省艺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111.41.199.18:81/)进行网上提交。申报人需仔细阅读用户使用手册,了解申报流程和操作规则。
(三)项目结项所需材料,包括:
1、鉴定结项审批书;
2、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3、立项评审书复印件;
4、最终成果复印件(最终成果可为研究报告、论文集、专著、教材等);
5、研究报告查重检测报告,知网、万方、维普等正规平台均可,重复率控制在20%以内。
6、项目在研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的(包括延期和课题组成员调整),须填写《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主要事项变动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报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同结项材料一并报送,未经审核的变更情况,以原申报书内容为准。
上述6个结项材料用白色亮皮,按顺序胶印成册,一式3份。
三、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
联 系 人:李 卓,梁宇宁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