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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3-05-22访问次数: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4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资格且拟招生的现任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招生资格认定办法

依据《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附件1)和《<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附件2)进行认定。

三、招生资格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布置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拟申请招生资格认定的研究生导师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3)递交给博士授权一级学科所在单位。

2.6月5日前,博士授权一级学科所在单位将材料(附件3和附件4,附件3一式三份)汇总后,交学科建设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pu_ysy@126.com。

3.学科建设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材料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情况,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并批准,对审议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四、其他说明

1.申请人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24年8月31日未满62周岁(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我校特聘教授除外。

2.“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联系人:付 璐  于水英      联系电话:6503952

东北石油大学学科建设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