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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东北石油大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5-08-01访问次数: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要求,东北石油大学修订了2025年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使用框架以及《东北石油大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并经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开始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科研育人团队建设专项

2、国家基金培育项目

人:科研二科 李卓、梁宇宁

联系电话:6504212

邮箱:kyc01@126.com

3、文科人才团队培优项目

人:科研处 陈竞飞、姜珊珊

联系电话:kycptk@126.com

邮箱:6503617

4、成果产业化团队培育项目

人:成果科 高晶、王荣昊

联系电话:6503798

邮箱:nepuapo@163.com

二、申报要求

1、2025年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社科基金(即研究期限2026年1月开始的基金项目)无法作为本次立项结题条件。

2、申请人认真阅读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各类项目申报条件和结题要求。

3、申请人按要求填报2025年相关类型申请书(见附件2、3),往年申请书版本无效(所有项目3年执行期,2025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

4、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东北石油大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审查工作。

5、请科研秘书按项目类别分类汇总(汇总表见附件4),于8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申请书1份(无需胶装,包括佐证材料)交到相关科室,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指定邮箱。

6、科研处于8月16日-9月1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有问题的返回修改。

7、项目评审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另行通知。项目评审时汇报内容必须与申请书一致,经科研处审查后的申请书等材料不得再修改。擅自修改的,取消申报资格,立项后发现的,做撤项处理。


东北石油大学科研处

2025年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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