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上午9:00时,申报人需通过登录“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111.41.199.18:81/)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研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未注册的教师请联系科研二科进行注册。
二、选题方向
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前沿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列出一批方向性选题(附件2),申请人需以选题方向为主,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视角自拟具体题目申报。研究课题侧重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议,能够对解决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提供实用参考价值。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拟立项100项,重点项目20项,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40项,每项资助0.5万元;共建项目40项,无经费支持。资助经费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在项目立项后分两次拨付给项目依托单位(第一次拨付资助经费的80%,结项后拨付剩余20%),申报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课题资助经费开支范围和比例参照《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内容。
四、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需由两名正高级行业专家推荐,且课题组成员需有至少一名正高级人员);一般项目及共建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中级或者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相关应用对策课题研究经验。
2.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上由具备文化和旅游相关研究背景的人员共同组成,并实际承担研究任务。
3.课题申请人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科研项目的申报;非课题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同年最多可参与2项课题的申报;文旅科研课题申请人,在结项前不得申报科研课题;
4.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可申报项目。
五、项目结项
(一)研究项目周期为: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
(二)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重点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同时阶段性成果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一般项目和共建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同时阶段性成果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各项目被市(地)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转化应用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也可作为阶段性成果;以论文集形式结项的,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要有1篇在本科高等院校学报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且不少于两个版面;以专著形式结项的,专著字数3.5万字左右。所有结项研究报告要提供学术不端检测,复制比不得超过20%。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成果评审,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
联系人:李卓 梁宇宁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