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6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前沿类、公益类专项储备指南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提交申报材料时间与内容
1、申报材料时间:即日起至1月13日上午9点。
2、提交材料内容:
电子版:《指南汇总表》Excel版、《资金概算表》Excel版、《指南汇总表》盖章扫描版、《资金概算表》盖章扫描版。
二、总体原则
围绕前沿领域、公益领域建立项目指南储备库,储备一批高 质量项目指南。根据省重点研发计划有关工作安排,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按领域分批次开展评估遴选,择优立项实施。
三、重点方向
1.前沿类:重点围绕未来能源、未来健康领域,细分方向包含但不限于可控核聚变、钍基熔盐堆、氢能、新型储能、非常规油气,以及脑机接口、基因技术、合成生物、未来诊疗及器械等。
2.公益类: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冰雪体育、文化旅游、养老托育等民生领域。
四、相关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多次享受政府预算内资金支持。一是申报指南避免与过往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重复,二是同一研究内容指南不可兼报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指南。
2.牵头单位可为企业或高校院所。高校院所作为牵头单位,鼓励与本省企业合作联合开展攻关(合作企业应提供资金配套), 或项目结题时依托项目成果在本省生成企业。
3.优势人才团队方面,对项目负责人、参与人限项要求,参照省重点研发计划有关规定(见第4条)。鼓励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研人员参与,在研究团队中担任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4.省科技厅或项目管理机构等在受理相关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时,对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等进行审查,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同期作为参与人员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同一类科技计划项目不能超过1项,当年执行期满且已履行完相关程序待会议验收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五、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
六、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
联 系 人:李卓,梁宇宁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