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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0-04-28访问次数: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89号)要求,以及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现就我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选拔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硏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若养、事业发展侑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认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 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笫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选拔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中推荐选拔。

二)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选拔名额

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国务院特殊津贴推荐名额为2人。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 个人业绩简介材料(附件1)由被推荐人撰写,具体说明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等自然情况、学术兼职、工作实绩、承担的主要项目及主要获奖情况,材料限300字。

(二)《政府特贴情况表》(附件2,按填表要求填写)。

(三)佐证材料(顺序见附件3)。

1、各类成果证书、荣誉证书、著作、论文、专利等。

2、承担项目合同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在科技成果研究及推广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必须有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报送方式

个人业绩简介材料(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业绩简介), 《政府特贴情况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政府特贴情况表),佐证材料扫描件(PDF,命名格式:姓名—佐证材料),附件123压缩后(命名格式:姓名—国务院特贴申报材料)请于56日前发送至邮箱(nepursk@126.com)。

联系人:尹义方 魏永生

联系电话:0459-6503274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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