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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0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0-10-06访问次数: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0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01028日止。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战略研究类”项目选题应与地球科学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相匹配。

(二)提交申请书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本申请须知、本项目指南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战略研究类”项目应包括:学科发展的现状、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或活动总结;若申请获得资助,调研报告或活动总结将是结题验收的重要材料。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D开头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三、提交材料

1.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纸质版1份(A4纸打印,不用装订,用于科研处形审);

2.二级院部的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二级院部公章);

3.所有纸质材料由二级院部统一交至科研二科,电子版统一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四、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079.htm),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0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五、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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