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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1-04-02访问次数: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要求,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截止日期20210420日上午10:00之前。

二、建议要求:

1.本次申报指南征集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及人口与健康等领域,立足黑龙江特色和资源优势,聚焦国防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瞄准产业发展和领域研究中急需解决的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提出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2.联合基金项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申报指南按照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

3.本次指南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我校限5(具体限项推荐安排见附件1)。自愿申报,各单位限报1项。各单位应认真履行推荐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优势科研领域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认真组织论证并填写《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指南建议表》(附件2),切实提高指南建议质量,并统筹做好指南建议和项目储备。每条项目指南建议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4.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按照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指南建议人在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应符合“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量合计限为2项”的限项申报要求。

5.指南建议中研究方向设置要聚焦科学问题,应当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且具有前沿性;应当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向技术应用;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是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6.指南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阐述清晰;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三、提交材料:

1、《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项目指南建议表 纸件1份,二级院、部签字盖章。

2、所有纸质材料由二级院、部统一交至科研二科,电子版统一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四、通知的具体内容、要求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黑龙江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hlj.gov.cn/html/zwgk/TZTG/kjjhtz/show-31784.html),查看《关于征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申报指南建议》。

五、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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