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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申报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1-06-03访问次数:

各相关二级单位: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二级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二、申报事项说明及要求。

1、2021年布局建设省重点实验室10家左右。

2、新申请备案省重点实验室需通过实验室主任账号登录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重点实验室),(http://111.40.160.85:18081/LAB/index.htm),在线填写《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备案申请表》。登录填写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2。

3、申报类别为学科类

4、同一二级学科(行业中类)依托有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的,不得申报。现有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固定人员中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新申报实验室的固定人员中的科研人员。

5、符合下列情况的实验室,优先予以支持:

1)研究方向围绕陆相页岩油、石墨烯新材料、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建设的实验室。

2)固定人员中拥有高层次人才的实验室。高层次人才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6、省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黑龙江省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7、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前依托二级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申报材料等进行论证,专家论证签字意见表和专家名单(姓名、单位、职称、专业、联系电话等)需上传至系统。

8、系统填报注意事项及项目、获奖、论文、专利等佐证上传要求详见附件3。

9、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1年6月21日,同时由科研秘书上交1份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至机关楼315

10、其他要求详见《通知》。

联系人:姜珊珊 郭瑞雪

联系电话:6503617。

 

东北石油大学科研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