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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1-09-10访问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1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本次遴选继续按照东油校发[2017]79号《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进行。《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拟定于今年10月正式发文,于下一轮遴选工作中使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东油校发[2017]79号《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拟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者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完成时限: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

2.学位分委员会初审。博士授权一级学科所在学位分委会组织其分委会成员和由一定数量博导参加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逐一认真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由学位分委会主席审核签字,再由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初审名单及申请表上报学科建设处。完成时限:2021年9月20日-9月27日

3.下达初审名额。根据我校现有博士招生计划数、导师队伍状况以及申请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符合条件的人数,向各学位分委会下达初审名额。完成时限:2021年9月28日-10月4日

4.学科建设处复审。符合初审条件的候选人提交申请表,以及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至学科建设处(包括:论文、专著,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现承担和完成的项目合同、项目批准通知、认定书等)。学科建设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拟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材料进行复审,形成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复审名单。完成时限:2021年10月5日-10月18日

5.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聘请三名有培养博士生经验的外单位同行专家对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及指导博士生能力等进行全面评议,形成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候选名单。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9日-10月29日

6.校评审委员会审定。校学位委员会组织有一定数量博导参加的校评审委员会对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形成拟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完成时限:2021年11月2日-11月5日

7.网上公示。学科建设处负责对拟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完成时限:2021年11月8日-11月14日

8.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对公示无异的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进行确认投票,对投票通过的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发文聘任并颁发博士生指导教师聘任证书。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5日-11月19日

联系人: 付璐  于水英        

 话: 0459-6503952



学科建设处

2021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