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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石油大学优秀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文科基地开放基金、油头化尾专项项目结题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1-12-20访问次数:

各相关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东北石油大学优秀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修订)》东油校发[2018]88号、《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东北石油大学文科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油校发[2018]89号、《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管理办法(修订)》东油校发[2018]90号要求,科研处现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1、2021年应结题东北石油大学优秀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详见附表1;

2、2021年应结题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项目,详见附表2;

3、2021年应结题东北石油大学文科基地开放基金项目,详见附表3;

4、2021年应结题东北石油大学油头化尾专项项目,详见附表4。

其他未到结题时间但已立项两年以上并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可按此通知要求申请结题。

二、结题材料

1、优秀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项目填写《东北石油大学优秀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总结报告》,见附件1,并准备15分钟的PPT汇报(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2、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项目填写《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总结报告》,见附件2;

3、文科基地开放基金项目填写《东北石油大学文科基地开放基金结题审批书》,见附件3;

4、油头化尾专项项目填写《东北石油大学油头化尾专项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4;

5、如有正当理由确实不能按期结题者,由项目负责人本人自愿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5),经所在二级院部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审批;

6、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参见相应总结报告或审批书最后一项内容。

全套结题材料包括总结报告或结题审批书、佐证材料目录、佐证材料复印件及科研促教学报告(见附件6)。

三、上交材料时间及其他事项

1、结题材料由二级院审查,符合结题条件的报到科研处。

(结题材料如需科研处审查的,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2、总结报告或结题审批书及科研促教学报告中所填的成果只能用于一个校内项目,发表的论文要有相应项目标注。

3、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项目需同行专家评审结题的,评审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4、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延期。

5、请于2021年12月23日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将全套结题材料纸质材料2份(装订成册,签字盖章)交至机关楼315,电子版发送邮箱:kycptk@126.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珊珊,郭瑞雪

联系方式:6503617


东北石油大学科研处

2021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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