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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0-08-27访问次数: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00925日止。

二、申报方式

1.本研究专项自2020年起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

2.网络申报系统于920日至930日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不超过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3.申请人结合自身科研优势特色,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

4.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研究专项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6.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学者,以及本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申请人,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术团队项目;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

四、资助强度

2020年起,本年度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分为学术团队项目和学者个人项目两个类别,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其一申报。学术团队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标准,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学者个人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重点项目的标准,一般为每项3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提交材料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纸质版1份,A4纸打印(用于形审);

2.二级院部的《申报汇总表》1份(二级院部签字、盖章);

3.所有纸质材料由二级院部统一交至科研二科,电子版统一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六、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查看《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0/0826/c219469-31837564.html)。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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