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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0-09-04访问次数:

各位博士后:

为进一步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和扶持力度,促进全省博士后事业快速发展,现将开展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和资助标准

(一)博士后特别资助经费。重点资助有突出科研潜力的在站年轻优秀博士后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20万元。

(二)博士后面上资助经费。择优资助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资助标准分为3个档次:一等10万元、二等7万元、三等5万元。

(三)博士后科研启动金。择优资助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后留省工作创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标准分为2个档次:一等10万元、二等6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推荐名额

申请人员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取得过优异成绩。申报项目符合我省重点发展战略建设的总体要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一)博士后特别资助申报条件和名额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至申报日期)

2.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了创造性科技成果;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后、被评为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

4.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已进入“香江学者”“中德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及地方专项”等招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已获得过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不得申报;

()博士后面上资助申报条件

1.201991日以后在我省正式备案的博士后人员,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2.二次进站(含第一次进站未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而退站的)、已申报过博士后面上资助经费人员、已获得黑龙江省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人员以及“香江学者“中德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及地方专项”等招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不得申报;

()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申报条件

1.20192020年度出站留省的博士后人员(以博士后工作试点省市批准出站的日期为准)

2.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我驻外大使(领事)馆教育处()认证为博士后人员;

3.已申报过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的不得申报;

4.博士后科研启动金不限推荐名额。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申报博士后特别资助经费的博士后人员,填写《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经费申请书》(附件1),单独胶装成册,一式5份,由设站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经公示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申报。

()申报面上资助经费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填写《黑龙江省博士后面上资助经费申请书》(附件2),单独胶装成册式5份。

()申报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的博士后人员,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黑龙江科研启动资助金申请书》(附件3),单独胶装成册,一式5份。外省出站回省工作的博士后,需附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复印件);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需附驻外大使(领事)馆教育处()出具的博士后经历证明(一年以上)、博土后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业绩佐证材料1册。业绩说明材料、成果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的复印件按A4规格上报。首页为封面,次页为申报材料目录,内容按目录顺序胶装成册。将上述申报材料中的所涉及的项目、成果、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依顺序胶装1册;佐证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阅后退回。

(五)《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专项经费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4)自行填写。

(六)以上材料(除佐证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四、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中涉密内容要按保密要求进行脱密处理。

()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真实、简明准确。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本年度进站博土后研究人员可同时申请省政府特别资助经费和面上资助经费,如两项都获资助,给予特别资助经费,不重复享受。

()申报时间为910日至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学科建设处博士后管理科(机关楼215

联 系 人:付璐   郭玉莹

联系电话:0459-6503952

E-mail 13555564988@163.com

 

东北石油大学博士后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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