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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0-09-04访问次数:

各博士后:

按照《关于择优资助落户黑龙江省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津贴及科研启动金的通知》规定,为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人才,鼓励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留省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1911日至1231日期间博士后期满出站或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认证为博士后,留省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已享受博士后生活津贴的博士后人员无需重复申报,博士后生活津贴正常发放。

二、申报材料和程序

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如实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1)和《2019年度新增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送博士后管理科。不再具备享受博士后生活津贴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及时消减并同时报送《2020年度停发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汇总表》(附件3)。

三、有关要求

1.外省出站留我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需附《博士后证书》复印件,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需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博士后经历证明(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所有申报材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申报时间:2020910日—20日。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学科建设处博士后管理科(机关楼215

联 系 人:付璐   郭玉莹

联系电话:0459-6503952

E-mail:13555564988@163.com

 

东北石油大学博士后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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