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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发布时间:2022-08-03访问次数:

为鼓励和吸引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留省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334号现将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博士后期满出站且留省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以前年度出站留省博士后未享受生活津贴人员也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和程序

《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表》(附件1)、《博士后生活津贴新增人员汇总表》(附件2)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填写,报学科建设处博士后管理科。

三、有关事项

1、省内出站留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无需再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外省出站留我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的回省人员,需提供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博士后经历证明(一年以上),或博士后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赴国(境)外来回机票、本人护照签证页、境外学术机构邀请函等其他佐证材

2、《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表》(附件1)、《博士后生活津贴新增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2022年8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

3、《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表》(附件1)需提供纸质版1份,于2022年8月15日报送至学科建设处博士后管理科(机关楼215),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付璐 于水英

联系电话:0459-6503952 13936703727 18945950058

电子邮箱nepu_ysy@126.com

 

东北石油大学博士后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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